各乡镇:
按照《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请各乡镇推荐经营情况良好,资金有保障,建设意愿强烈的主体,我局将从中选优进行项目建设。请将推荐函报送特色产业科,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8日。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