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推动千亿级蔬菜产业工程建设,提升我县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生产能力,制定方案如下:
一、产业情况
安平县蔬菜种植以白山药、食用菌、油菜、生姜等为主,通过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规模化生产,逐步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设施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科技支撑有力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高品质果蔬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衡水市高品质果蔬产业示范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果蔬设施、高品质果疏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果蔬产业重点项目等工作,蔬菜生产能力有了较大提升;我县坚持品牌兴农,积极实施品牌化战略,持续推进“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加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叫响“北纬38°”安平现代农业品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蘑菇、生姜等蔬菜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行动,强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和使用,对外销售产品统一使用包装样式,通过展会、网红带货直播、冀有好物等新媒体,多方位宣传推介安平蔬菜,形成品牌效应、提升竞争优势。
二、实施主体情况
安平县鼎弘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12月,位于西两洼乡小辛庄村,紧邻安平志臻学校。合作社注册资金40万元,占地270亩。合作社瞄准“农文旅融合”,玉米种植固本,瓜菜采摘引流,油菜花海增收,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现已建成日光温室7个,预计年产瓜菜4万斤,并种植油菜、玉米等作物,实现年总产值100多万元。合作社自成立以来,适时组织合作社成员种植技术培训,开展有机肥培肥地力、测土配方施肥,组织社员人工除草,施用有机生态肥、生物农药,严把生态种植关;借助紧邻志臻中学地理优势,实施无公害蔬菜瓜果轮植,有效提高了大棚的利用率。下一步,合作社计划扩大设施瓜菜种植、特色种植,吸收周边农户携地入股,打造集观光、采摘、体验、休闲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社员收入。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用途
该项目补助我县15万元,支持安平县鼎弘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提升设施蔬菜生产能力。
(一)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西两洼乡小辛庄村。
(二)计划总投资:21万元。
(三)建设内容:新建新型钢架大棚1个,包括大棚主体钢架、保温棉被、安装大棚卷杆卷帘机、新型加温设备等配套设施,占地2亩。
(四)奖补资金用于:新型钢架大棚主体钢架、保温棉被、安装大棚卷杆卷帘机等。
(五)项目完成周期及时限:
2025年2月—3月: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2025年4月—10月:组织项目实施;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并拨付资金。
四、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规模化生产,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0人(次),增加农民收入,逐步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设施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科技支撑有力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
五、补助方式
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经现场验收达标后,及时拨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旭同志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程顺戳同志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督导力度。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及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三)强化资金管理。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四)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活动资料、数据、视频和照片的收集保存工作,便于对项目建设前和建设完成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直观体现项目实施成效,为项目验收积累资料。
附件1:安平县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附件2: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1:
安平县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旭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程顺戳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周 华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果蔬科科长
刘义广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王亚芝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生产科科长
王 菊 安平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李 倩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果蔬站职员
王丹宏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果蔬站职员
崔园园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果蔬站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