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1年07月2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关于支持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主体报名的通知
产业园内生猪养殖的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安平县财政局、安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主要平台,根据产业园的区位条件、资源承载力,统筹生产、加工、流通、研发、示范、销售、创新、休闲等功能的空间分布,总体形成 “一核引领、两带联动”规划结构;以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和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养殖企业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结合当前生猪“稳产保供”等工作,确保完成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现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报名,报名条件如下:
一、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及新建、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优秀种源引进,严禁用于与生猪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一)具有符合规定的营业执照;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有相应环评手续,且粪污处理设施完善(新建场须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在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土地符合使用条件。
(二)建成后新增生猪出栏20000头以上,所建内容应具备现场验收条件且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需为新开工或已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 2022年3月底以前完成竣工的项目内容。
二、支持生猪产业科技创新
资金重点用于科技创新建设,支持科技的提档升级,及监测、检测设备、设施建设,严禁用于与生猪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一)产业园内所有符合资金使用方案规定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经工商部门注册,有合法手续;
(二)有技术依托,对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相关合作协议;
(三)需为新开工或已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 2022年3月底以前完成竣工的项目内容。
三、支持生猪高标准生产设备提升与创新
资金重点用于生猪产业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科技创新建设,支持高标准生产设备的提档升级,严禁用于与生猪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一)具有符合规定的营业执照;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有相应环评手续,且粪污处理设施完善(新建场须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在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土地符合使用条件。
(二)建成后新增育肥猪存栏1000头或能繁母猪500头以上,所建内容应具备现场验收条件且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需为新开工或已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 2022年3月底以前完成竣工的项目内容。
四、实施主体需提交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情况简介;
5、生产设施用房或附属设施用房或其他服务生产经营用房证明材料(如:土地证、设施农业占地备案材料、土地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6、养殖场环评证明;
7、企业对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专家学者,相关合作协议;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以上报名条件要求,凡是有参加意愿的,自愿到农业农村局申报,报名电话788003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 2021年7月30日止。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安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