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实施单位: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 张彦普
联 系 人: 张建学
联系电话: 0318-7880013
编制单位: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编 制 人: 张建学
编制时间: 2020年3月9日
目 录
一、 指导思想 2
二、 基本原则 3
三、任务目标 4
四、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方向 4
(一)实施范围 4
(二) 实施主体 4
(三) 项目内容及补贴标准 6
(四) 资金补助方式 8
(五) 项目验收 8
(六) 实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9
五、 保障措施 9
(一) 加强组织领导 9
(二) 强化政策扶持 10
(三) 强化资金管理 11
(四) 强化项目督导、建立长效机制 11
(五) 加强信息调度 11
(六) 加大宣传培训 12
六、强化绩效考核 12
七、项目效益分析 13
(一)经济效益 13
(二)社会效益 13
(三)生态效益 14
2020年安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安平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境内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气候属于亚洲东部的季风气候,为温带半干旱区,四季分明,阳光充足,雨热同季,适合多种作物生长,农业生产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属典型的一年两熟作物种植区,水资源主要为地下水。
全县总面积505平方公里,耕地49.7万亩,其中小麦种植23.23万亩,玉米种植32.20万亩,其他作物种植5.73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32.95万吨,可收集秸秆资源量28万吨,其中玉米秸秆可收集量17.91万吨,小麦秸秆可收集量9.08万吨,养殖业年消耗秸秆1.5万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6.57%。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安平县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行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理念,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我县始终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要手段,以基本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的思路,以试点项目为抓手,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工作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乡镇,在南王庄镇、大子文镇、东黄城镇、马店镇实施秸秆腐熟剂抛洒作业,集中连片,整县推进,实现全域覆盖。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秸秆换沼气”等机制。
(二)多元利用、农用优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多元利用,以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抓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向高值化利用方向发展。
(三)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补贴、秸秆利用终端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突出重点、注重长效。在安平县全县地域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秸秆产沼气、秸秆制有机肥、秸秆直燃发电等工作,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注重在安平县区域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任务目标
2020年中央拨付补助资金700万元,通过整县推进,使安平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通过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基本上实现整县全量利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中央补助资金到12月31日前支出达到90%以上。
四、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方向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促进绿色农业的重要抓手,通过项目实施,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实施范围
在安平镇、马店镇、东黄城镇、大子文镇、南王庄镇、大何庄乡、程油子乡、西两洼乡等八个乡镇全面实施,整县推进,全量化利用。
(二)实施主体
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实施主体选择标准,2020年2月13日在安平县农业信息网发布公告,自愿报名,公开比选。根据报名情况3月2日经局务会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河北京安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平县富饶农机专业合作社、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腐熟剂采购及抛洒作业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河北京安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河北京安生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100亩,生产固体有机肥、液体有机肥25万吨。建设有机肥掺混车间,发酵车间,造粒车间,膜浓缩车间、液肥灌装车间等1万多平方米。以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渣沼液为原料,生产的“养农”牌有机肥中富含氮、磷、钾、腐质酸和八项微量元素等多种营养成分,对增加土壤肥力、提升农作物品质和产量具有显著效果。尤其是水肥一体化的深度推广,液态有机肥将成为蔬菜、果树、花卉、中药材等利用率最高的肥料。
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平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装机容量1*30MW汽轮发电机组于2017年8月份已经投产,投产后年消耗秸秆约30余万吨,具备完善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成功进行秸秆收储运的经验和能力。不但有社会效益,而且还有环境效益,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项利国利民工程。
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建设的“安平县农村沼气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利用青储秸秆和畜禽粪污通过生物发酵技术产沼气并提纯生物天然气项目,现在已经调试运营阶段。
安平县富饶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农机旋耕、播种、收获等一系列田间农机作业。2013年获得衡水市一星农机合作社、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托管土地1万余亩。承担了2017年安平县秸秆还田利用项目、2019年安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有丰富的秸秆收储运经验,和农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项目内容及补贴标准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1号文件要求,对购买腐熟剂进行不高于10元/公斤的补贴;对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标准为不高于20元/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每吨秸秆补助150元;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设备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100元。我县确定建设内容。(见资金筹措表)
1、秸秆肥料化利用
购买腐熟剂及作业补贴:对我县境内3.5万亩农田抛洒腐熟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企业,每亩地用量2公斤,购买秸秆70吨腐熟剂每吨补贴6000元,补贴42万元;由中标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3.5万亩腐熟剂抛洒作业每亩补贴12元,补贴42万元。
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补贴:河北京安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京安肥业)进行秸秆肥料化利用,补贴利用秸秆3000吨生产有机肥,每吨秸秆补贴150元,补贴45万元,企业自筹9万元。
2、收储运体系建设
秸秆收购补贴: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裕丰京安)收储青秸秆30000吨(利用秸秆生产沼气),中央补贴资金100元/吨,共计补贴300万元。企业自筹150万元;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收购黄秸秆13575吨,中央补贴100元/吨,共计补贴135.75万元,企业自筹135.75万元。
机械购买补贴:安平县富饶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4YZBQ--4B型玉米茎穗兼收联合收割机5台,每台29.5万元,共计147.5万元,中央补贴资金73.75万元,企业自筹73.75万元。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秸秆挖掘倒料机1台,共计12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61.5万元,企业自筹61.5万元。
附表:资金筹措表 单位:万元
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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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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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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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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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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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设备(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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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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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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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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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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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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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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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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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秸秆肥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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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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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腐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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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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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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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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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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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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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熟剂抛洒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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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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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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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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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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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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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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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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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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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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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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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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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安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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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储运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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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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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秸秆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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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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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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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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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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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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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丰京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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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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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秸秆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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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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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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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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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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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京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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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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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茎穗兼收联合收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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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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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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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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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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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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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饶农机
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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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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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挖掘
倒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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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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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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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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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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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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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京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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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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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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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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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每利用一吨补贴150元,秸秆收购每吨补贴100元。秸秆收购对象为农业废弃物,招标节余资金用于秸秆收购补贴。黄储秸秆和青储秸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相互调节。
(四)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单位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并建立项目补助资金专账进行核算。财政部门以授权支付方式将中央财政资金下达至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按实施进度验收合格后将中央奖补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截留挤占中央试点补助资金。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按项目进度进行验收。秸秆收购按照收购发票或过磅单、银行转账凭证进行验收,所有机械设备按照相应的手续进行验收,项目各个环节按进度验收合格后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初验完成后申请市级验收,同时做好省级和部级抽查的准备。
(六)实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1、编制方案: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7日组织编制实施方案
2、设备购置:2020年3月15日--2020年6月31日进行设备招标采购等工作,7月20日前完成阶段验收并拨付补贴资金。
3、秸秆肥料化利用
腐熟剂抛洒作业:2020年7月1日--8月30日进行腐熟剂购买招标工作,2020年9月15日--10月15日进行腐熟剂的抛洒作业等工作,11月20日前对作业数据进行汇总验收并拨付补贴资金。
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2020年5月1日—2020年11月30日进行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等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阶段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4、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10日完成秸秆收购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阶段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5、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总结,申请市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推进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曹向东任组长,副县长崔长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彦普兼任,相关科局、乡镇、企业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试点项目整县推进、主体建设和运行。充分发动各相关主体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政策创设,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环保、各级乡镇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各乡镇等单位负责此项目的推进、主体建设和运行。探索有效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绿色农业、改善提升大气质量、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四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2017年出台了“安平县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布置;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储点的占地;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的审计;县交警、交通运管部门支持疏导提供绿色通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预算,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补贴。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打造了良好环境。
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元主体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对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用电、用地、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同时在农机购置、交通运输、收储运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台针对性的配套政策,不断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政策红利。
(三)强化资金管理
为发挥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2017年8月20日县农业、财政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由农业农村、财政、及各乡镇等相关部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中央试点补助资金。
(四)强化项目督导、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年度考核,按照目标要求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目标任务督导考核机制,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考核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和检查,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
依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按照秸秆产地合理区域就近就地利用原则,逐步建立“利用企业+收储站点+合作社+农户”的收储利用体系,在秸秆资源丰富的乡镇设立收储站点,专项资金补贴经纪人采购收集打包设备,推广配套收加储运设备,逐步建立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体系,实现秸秆存储、利用产业化。
(五)加强信息调度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项目进展台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建设及项目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河北省农业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
(六)加大宣传培训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教育培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开展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科普知识宣传,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大技术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使禁烧秸秆和利用秸秆成为自觉行动。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资源环保意识,推动消费者优先购买秸秆综合利用的产品,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绩效考核
为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
成立项目考核小组,对安平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监督监管。设备采购类、秸秆腐熟剂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对秸秆腐熟剂抛洒作业、秸秆收储及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并不定期监督检查。考核小组通过审阅该项目实施方案、查看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等方式,对该项目总体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的目标情况,做出自评报告。
七、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腐熟剂可使小麦亩增产约26KG,增产率约为4.5%,可使农民亩增产60元左右。
京安公司利用秸秆与粪便混合发酵产生沼气并提纯生物天然气,年可利用秸秆约7万吨,每吨秸秆可替代标煤0.3吨,全年可减少CO2排放约2.1万吨,不但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有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项利国利民工程。
(二)社会效益
1、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可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秸秆制有机肥、生物质发电、气化等后续产业的发展,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带动运输业、机械加工等相关行业发展,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使农业农村生物质资源变废为宝,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也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创新举措;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都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秸秆收集可带动农民参与到秸秆收购体系里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能有效解决扶贫工作,达到一举多赢的社会效益。
2、加快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注重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基础平台,建立成熟完善的秸秆收储运输体系,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解决单个农户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生态效益
1、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使安平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带动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整体提升,减少秸秆露天焚烧。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和模式。
2、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可以使秸秆变废为宝,得到有效利用;同时减少秸秆焚烧的烟尘污染或家前屋后堆放霉变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