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量化指导意见
时间:2019年03月0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安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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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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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农产改办[2019]2号
安平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
指 导 意 见
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根据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规范操作。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股权量化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因村施策。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二、股权量化
资产量化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乡(镇)批准。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无经营性资产的,合理配置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系数,作为将来股权量化的依据;
(三)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公益性土地资源和福利性土地资源,各村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只登记产权,建立台账,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
三、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可设置基本股、劳龄股等,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可在集体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数额由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集体股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原则上集体股设置不能超过30%。
股权设置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乡(镇)批准。鼓励各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探索创新股权设置办法。
四、股权管理
股权设置后,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管理模式,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办法,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权。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效凭证。分户的,应协商达成股份分割协议,并按规定程序对原户占有的股份进行分割,收回原股权证书,重新颁发股权证书。
五、组织实施
各村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开展股权量化工作。要依据本意见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级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步骤,有序推进、环环相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扎实有序做好股权量化工作,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