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0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各乡镇、村:
为全面解决我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遗留问题,实现确权登记颁证全覆盖,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正的农户应提交以下材料:
1、更正的书面申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3、发包方同意更正的证明;需更正的承包地相邻地块承包方同意更正的证明。
4、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经村委会核实确认后,由村主任上报所属乡镇,经乡政府核准后,报安平县农业农村局确权办予以变更。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1、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2、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因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导致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面积减少的;因给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等原因导致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面积增加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可参照第一项的
程序办理。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4日